2023年01月09日 02:47
尊敬的客户:
根据《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12 号)要求,我行自2023年1月1日起集中处理函证业务,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:
1. 集中处理部门:资金财务部
2. 业务联系电话:028-88801037
3. 业务办理地址: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533号
4. 收费标准:100元/次/份。
特此公示。
邛崃国民村镇银行
2023年1月9日